外地务工者无视社区戒毒 将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中新浙江网1月28日电(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纪纯)记者28日从浙江江山警方获悉,社区戒毒人员张某因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而被执行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
张某今年38岁,浙江省江山市人,长期在宁波务工。
1996年,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5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行政拘留七日,本以为张某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可从2014年开始,张某开始吸食毒品,并于2月27日、7月17日、7月26日先后三次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行政拘留5日、10日以及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由于张某户籍地在江山市上余镇,按规定必须到上余镇禁毒办报到并接受社区戒毒,但张某并没将社区戒毒这回事放在心上,一直未按规定前往上余镇禁毒办报到。
“当时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给我一张我的社区戒毒决定书的,而且告知我要按照社区戒毒决定书上的要求去做。社区戒毒决定书上写着十五日之内要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的,如果逾期没有报到,就是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我一直是在宁波务工的,回江山也不方便,所以,我就没当回事。”张某后悔道。
张某收到社区戒毒决定书后,明知在十五日内未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要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情况下仍至今尚未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其行为已构成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将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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