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部门2月10日起全面实施船舶电子签证
中新浙江网2月11日电(见习记者李津 通讯员曾一琴)11日,记者从浙江台州海事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在国内航行海船和珠江内河船舶全面实施电子签证的通知》以及《浙江海事局关于全面推行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的实施意见》,台州椒江海事处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2月10日起对辖区国内航行海船全面实施电子签证。
一是要求凡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国内进出港海船百分百实施电子签证。全面推行电子签证前,往往有船方借口调换船员、不熟悉电子签证系统、手机无法安装系统等原因不愿意办理电子签证,针对此现象,椒江海事处安排专人在政务大厅为相对人提供指导,协助其办理电子签证。同时对于需要任解职船员的船舶另外办理船员任解职手续。
二是对于尚未注册电子签证的船舶,一旦到港,即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其完成电子签证注册,对于能现场即时审核通过的船舶予以办理电子签证。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注册的船舶,允许其在下次到港时再办理电子签证。
三是逐步推进辖区椒江至大陈航线客船的电子签证工作。水上客运安全涉及民生,事关稳定,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船舶电子签证。为此,椒江海事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重视加强客船等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在对船舶电子签证审批之前,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载客、配员等情况予以核实,确保万无一失。
自开展船舶电子签证以来,椒江海事处一直高度重视,开展多种措施提高辖区船舶电子签证率,扫除盲区。2月份辖区船舶电子签证率创新高,占同期航次签证船舶艘次的81.7%。下一步,椒江海事处将一如既往,继续努力,提高船舶电子签证率,为船舶进出港报告制的全面推行做好充分准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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