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区向“五水共治”亮利剑
中新浙江网2月11日电(记者 赵晔娇)“加大清水治污力度,实施河道清淤、截污纳管等治水项目102个,消除黑臭河道10条。全力实施白石港等8条河道综保工程,完工4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抓好和睦港(江干段)流域治理、系统治理。推进笕桥泵站等5个泵站和艮山路、同协路两大排污系统建设启用,新增截污量8000吨/日。”日前,在杭州市江干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江干区委副书记、区长滕勇掷地有声。
2015年是“五水共治”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新年伊始,江干区围绕水安全保障、水品质提升、水循环完善、水生态恢复、水文化繁荣、水景观优美“六位一体”治水思路,把“治水”工作作为一种“政治考验、纪律考验、能力考验”,加足码力,持续推进。
1月29日下午,江干区委九届6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市首个治水问责办法——《江干区“五水共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清晰地释放出一个信息:2015年开始,不治水、治不好水就得担责。
据悉,该问责办法明确两大对象: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的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对省、市、区党区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对“五水共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拖拉,不能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督办仍无改进;河道消除黑臭后,因不作为、监督不力、处置不及时、造成重新污染,被摘帽……九类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或责令辞职、解聘或辞退等处理。
“今年,真是要狠了心地治水了,稍有马虎,估计就要被纪委请去喝咖啡了。”一位街道负责治水的同志感叹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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