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产生幻觉 手持砍刀“发疯”打砸闯公安局
中新浙江网2月14日电(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应雨轩)浙江台州玉环有一男子吸食毒品过量,产生幻觉,感觉有人要害他,于是该名男子手持砍刀闯入他人家中砍砸物品后,竟然闯入玉环县公安局,砍破警车玻璃,砸坏电脑显示器等。
近日,浙江台州玉环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某涉嫌寻衅滋事及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作出判决,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11月1日凌晨,潘某与一朋友在家中吸食毒品。因吸食过量,潘某产生了幻觉,并开始胡言乱语,称有人要害他。于是,潘某手拿砍刀就冲出了家门。跑到马路边,神志有点不清的潘某爬进了一户人家家中,将停放在院内的宝马轿车的后挡风玻璃、左前后车门玻璃等以及大门砍坏。
紧接着,潘某又手持砍刀闯入玉环县公安局,砍破停放在大门处的警车车前挡风玻璃,又冲至二楼值班室,将值班室的电脑显示器及门窗玻璃等物品砸坏,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据潘某交待,当时他吸食毒品太多,头脑不清楚了,以为别人要害他,就干出了之后的荒唐事。本来到公安局是去求救的,但受了毒品刺激,感觉大家都要害他,就搞出了那么大动静。
说起这件事件,被害人周某还心有余悸,他说他是被一阵砸东西的声音吵醒的,看到楼下院子里有一名男青年拿着一把砍刀在砍车,他不敢下楼就隔着窗户叫他回去。接着那男青年拿着砍刀走出了院子,一路还大喊大叫,说有人要杀他,在喊救命,怪吓人的。
此外,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期间,潘某在玉城街道其暂住处,容留吸毒人员吸食冰毒七、八次。
玉环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根据被告人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判决被告人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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