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十字路口”许久 终难抵诱惑走向被告席
中新浙江网2月27日电(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毛曼谕)在ATM机前徘徊许久,终难以抵挡诱惑,将被害人遗留的信用卡内的现金分两次取出,并连同信用卡一并拿走。记者27日从浙江开化法院获悉,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8月31日下午15时,被告人李某开车前往池淮镇星口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ATM取款机上取钱,当他尝试把卡插入ATM机时,机器显示银行卡无法插入,正当这时,李某发现ATM机上显示的是操作界面,再回想起刚刚下车时,确实看到有人从取款机处走出,“聪明”的徐某当即想到,一定是有人取完钱后,忘记将银行卡取出,将其留在了ATM机内。
想到这里,徐某便有冲动想要将卡里的钱取出占为己有,但是,他知道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触犯法律的,最终,在做了一番心理斗争后,内心的贪念和侥幸心理战胜了理性,徐某分两次从该银行卡里取出人民币共计6000元,并迅速离开现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不当之利不可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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