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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身负前科 缓刑期再次非法贩卖烟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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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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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舟山3月3日电(见习记者 方堃 通讯员 支奕 郑杰)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产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然而,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的七旬老太张某为了谋取暴利,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嵊泗大量收购各类卷烟制品,并偷运卷烟到外地贩卖,还没运出海岛就被嵊泗警方查获。

  张某是一位年逾70的老太,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可她却曾因违法经营烟草多次被烟草局行政处罚,2014年6月她曾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但身负前科且仍在缓刑期的张老太并没有吃一堑,长一智,面对烟草高额的利润她决定再一次铤而走险。

  2015年年初以来,张老太以略高于国家规定的卷烟零售价的价格,从街边小店中购得各类中高档卷烟,并精心包装掩饰,企图通过长途客车托运到上海等地贩卖赚取差价。她本以为自己老谋深算,殊不知嵊泗警方早已经识破伎俩,货物刚装到车上就被查获。

  警方从长途客运车上查获各类卷烟270余条,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经鉴定,这些卷烟均为真烟。张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张某已被嵊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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