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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鱼不慎将亲哥电死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2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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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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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台州3月5日电(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毛林飞 陈丽亚 潘睿)一个电瓶,一只变压器,一根电鱼杆,一个电鱼网兜,这是电鱼爱好者老鲍的简易装备。正巧那晚收获颇丰,老鲍打电话叫亲哥哥过来一起帮忙提鱼,谁知倒鱼过程中老鲍的电鱼网兜不慎碰到哥哥,哥哥触电后倒入水中就再没醒来。3月5日,浙江台州三门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出悲剧,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当庭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老鲍,三门本地人,今年53岁,平时和妻子两人在家做绣衣谋生,闲来无事时就去溪边电鱼。

  去年7月某日凌晨,老鲍背上自己的电鱼简易装置和一个白色塑料桶来到三门海游寺后溪。到溪边后,老鲍便穿上雨裤下水开始电鱼。那晚收获颇丰,才一个多小时老鲍便电到了满满一桶鱼,当时想着自己的哥哥住海游,就打电话让哥哥过来拿点鱼回去。

  正在睡觉的哥哥接到电话后,立马起床骑上电瓶车来找弟弟。两人会面后,哥哥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便走下溪坑,站在水里拿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帮忙提鱼,老鲍则走在前面电鱼。只听哥哥“啊哪”一声倒进水里,老鲍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电鱼网兜不慎碰到了哥哥,立即扔掉电鱼装置,并迅速将哥哥抱起来拉到岸边,同时边喊“救命”边拨打110。之后,一个路人经过和老鲍一起对哥哥施行了人工呼吸、胸外按摩等抢救措施,但哥哥还是处于昏迷中。

  虽然110警车和120救护车接连赶到现场,哥哥还是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哥哥是在原发性心肌病的基础上,后有皮肤电流损伤造成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

  老鲍一时懵了,追悔莫及,当晚他便去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整个过程。事后,他还与兄嫂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取得了哥哥家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鲍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老鲍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同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老鲍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可以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如上判决。

  法院提醒,目前有不少人尤其是农村村民喜欢用电瓶及自制的电鱼设备电鱼。溪中“电鱼”不仅十分危险,极易造成触电身亡的安全事故,还会导致河流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电鱼是一项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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