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浙江新闻  本地

浙江丽水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8-02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中新浙江网3月5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张李杨 夏贻索)记者4日从浙江省丽水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浙江丽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向全国文明城市迈出了关键一步。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战略资源和品牌。按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各城市角逐全国文明城市的先决条件,今年浙江丽水与舟山、台州两市共同获得提名。

  近年来,丽水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自2008年全面启动“六城联创”活动以来,坚持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引领,扎实推进旧城、道路、内河“三大改造”,全面治理瓯江水环境,深入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老小区改造、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等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形象在亮化、洁化、绿化、美化等建设中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明显提高。先后创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市”。

  顺利摘取提名资格,是丽水文明城市创建承前启后的关键一环,也是丽水文明创建阶段性成果的体现。近年来,丽水在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环境改善、公共文明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叶霄雯、李菊妹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00多人荣登全国、省、市级“好人榜”,出台《丽水市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暂行)》和《丽水市“关爱好人”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市区新增街头绿地6万平方米,新增公园12个,公园绿地累计面积达367公顷,建设改造城市道路10.8公里,改建公厕94座,新建提升农贸市场16个……一系列创建成果让百姓分享实惠,“人人讲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群众性参与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此外,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丽水莲都区大港头镇利山村和云和县紧水滩镇梓坊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文明村,国网丽水供电公司、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缙云中学、中国移动浙江丽水分公司等单位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截至目前,丽水共创成全国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村镇23个,创成全国文明单位8家、省级文明单位187家。(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