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 PM2.5浓度同比下降61.2%
中新浙江网3月10日电(见习记者 奚金燕)10日,记者从金华市环保局获悉,在全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氛围下,今年除夕(2月18日)至正月十五(3月5日)期间,金华市区PM2.5浓度平均值仅为33ug/m3,比去年同期降低了61.2%,空气质量排名位居浙江第3,较去年上升7位。
逢年过节,人们都爱燃放烟花爆竹以增添年味。殊不知,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烟雾,会导致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严重污染空气质量。
为改善空气质量,今年,金华市出台规定:市区二环线以内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燃放部分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为推动“禁燃令”的落实,金华市政府成立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今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推进会,发动70家机关部门(单位),分片包干开展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截至目前,金华市区共出动4.5万多人次进行宣传劝导,发放宣传资料近100万份。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志愿者骑行宣传和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乡镇“六进”活动,在烟花爆竹销售点、酒店、宾馆、企业和二环内的乡镇、村、街道、社区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放置宣传展板,安排带有扩音设备的专门车辆和社区、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开展巡回滚动宣传。截至目前已印制发放禁限燃通告、办法、宣传画报、宣传手册等共计100多万份,悬挂横幅4000余条。
同时加大了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实名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每次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处罚烟花爆竹违禁燃放案件118起。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今年除夕(2月18日)至正月十五(3月5日)春节期间,金华市区空气质量排名位居浙江第3,较去年上升7位,其中PM2.5浓度平均值仅为33ug/m3,比去年同期降低了61.2%;优良天数为14天,较去年增加5天,仅除夕(2月18日)出现过轻度污染,其中PM2.5浓度最高值出现的时间也与去年一样,在除夕晚烟花爆竹较集中燃放的零点左右,小时均值149μg/m3,同比去年1798ug/m3下降了91.7%,最高瞬时值300μg/m3,同比去年2553ug/m3下降了88.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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