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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获批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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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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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7月1日电(记者 林波)6月30日,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这不但是中国首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级保险创新试验区,也是宁波市首个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无论对于中国保险业的改革创新、示范探路、树立样板,还是促进宁波经济金融和社会转型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服务领域覆盖了政府、企业、家庭等各个社会主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联系紧密,保险业已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宁波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利用、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推出了一系列保险创新项目。2014年7月,宁波获批成为中国首个“会省市共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

  示范区获批以来,宁波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保险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巨灾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村保险互助社等一批创新做法走在中国前列,形成或提升了诸多“宁波经验”、“宁波模式”、“宁波解法”、“宁波样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保险创新试验区获批后,宁波市将聚焦如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和开展保险创新。

  今后,宁波将加快新型保险法人机构的集聚发展,打造保险全产业链。培育引进以互联网保险、再保险、新型健康医疗、养老保险等专业特色型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管、销售、后台等功能性总部机构,保险经纪、公估、精算等专业中介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还将探索推动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海外投资保险和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离岸保险业务为重点,探索建立保险保税区。探索推进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巨灾保险定价中心及交易中心建设。

  此外,宁波还将在中国率先探索建立承保人风险实验室等国家级保险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保险共享服务中心(SSC)建设,重点建设巨灾保险等保险大数据中心和后援服务中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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