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25号)及省对县、市对县年度业绩和谐考核相关文件的要求,其中多项指标监测点均涉及浙江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的应用。为顺利完成省、市考核任务,促进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普通用、常态用和深度用,现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为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1.至2018年12月31日前,每所学校当年度空间活跃度达到220以上,全校活跃空间比例要达15%以上;每位教师个人空间参照《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活跃度规则(试行)》(详见附件1)获得的当年度空间活跃度要达到220以上。
2.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网站均要纳入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集约化管理。
(一)该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价工作考核、学区年度考核及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资源建设”量化考核指标。各校要大力推进省平台的应用,将“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作为我县学校优化教学常规管理“资源建设”的有效抓手,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责任,加大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到人人知账号、人人有空间、生生加班级、生生关注教师空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相关事宜,管理员要及时审核教师上传的资源。各学区要加强常规指导及过程督查。
(二)要充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让学生通过平台的空间展示作业和资源,逐步形成学生学习档案袋。将学校艺术节、科技节等赛事的、照片,上传到学生个人空间。结合学校现有设备,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PC端和app端的功能辅助日常教育教学,开展智慧教育研讨。
(三)各校要加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校空间建设,完善学校空间的栏目、布局、内容更新,取代原有学校网站。
1.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学校信息和教师信息都取自省师训平台,如果学校管理员发现有教师已不在本单位,可以在平台的“学校管理-用户管理-学校教师管理”中进行操作,将该教师暂时锁定(锁定不影响师训平台)。
2.学校管理员账号有问题,咨询县教育装备中心余海风老师,联系电线(教育网);教师账号有问题,咨询县教师发展中心程克伟老师,联系电线(教育网);操作技术有问题,咨询浙江资源云平台客服,;温州教育资源管理。
平教办装勤〔2018〕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