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了?为躲香港国安法 《纽约时报》将迁走部分驻港办公室
作者 | 赵健行
▲报道截图
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部分西方媒体蠢蠢欲动,伺机向立法给香港长治久安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带来的巨大意义“泼脏水”。据路透社15日报道,美国《纽约时报》宣布,鉴于香港国安法给其员工带来的“巨大挑战”,决定将其位于香港办公室的部分成员于明年迁至首尔。
《纽约时报》发言人表示:“鉴于目前的形势,我们正在起草计划把编辑团队迁至其他地区……不过,我们会继续在香港保留大量工作人员。”该媒体称,其记者现在面临无法获得工作许可的困难,此番计划则是“应急手段”,迁至首尔的数字编辑团队占到了在香港团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报道还大言不惭地称,《纽约时报》此举将会给香港作为亚洲新闻中心的地位带来巨大打击。
然而,作为早有“前科”的美国媒体,《纽约时报》对于涉港新闻的不实和扭曲报道已是人尽皆知。在“修例风波”期间,该媒体屡次美化“港独”分子的恶劣行径,并针对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警队展开攻击。而在香港国安法落地生效之际,《纽约时报》一位驻港记者还将其推特封面更换为英法舰队集结香港的历史照片,其偏颇立场不言自明。
2019年,中国外交部及驻港公署均对于《纽约时报》等西方媒体对香港暴力活动的不实报道进行了严厉批驳。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纽约时报》对香港局势报道和评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一错再错,影响恶劣。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也回应称,的确《纽约时报》制造了不少的新闻,同时自己也成为了不少新闻的主角。根据香港创新及科技局方面公布的数据,香港警方在2019年内曾经621次要求相关的社交媒体删除针对香港警方的假新闻和未经证实的消息。我想这都明白无误地说明,美国的一些媒体没有恪守最基本的新闻报道的选择,也失去了最起码的社会公德和责任。
针对一些媒体妄议香港国安法威胁新闻自由的行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有表态。林郑月娥在7日强调,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已列明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包括新闻自由。香港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人士,如果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和所有记者都可以100%保证,不会触犯国安法的条文,那么新闻自由也能得到保证。
来源 | 海外网
编辑 | 郝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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