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国际: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最新发展和展望
在国务院“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下,我国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参与范围不断扩大,资产种类和结构创新也日趋丰富,已呈现出“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局面;资产证券化实践正在逐渐从试验性、阶段性向规模化、常态化发展。特别是随着11月20日银监会1092号文的下达,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在利率下行和备案制等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动下,今年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13年银行间发行了6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金额157亿元。2014年(截至12月10日),银行间行56单产品,发行金额2,346亿元,中诚信国际负责其中31单产品的评级,市场占有率第一。中诚信国际认为,和前三轮试点相比,今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参与机构和基础资产类型更加多元化,交易结构设计也多有创新,特点如下:
(1)发起机构多元化:本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发起机构不仅有政策性银行及国有上市商业银行,此外汽车金融公司、外资银行、城商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得以参与进来,相比之前的试点发起机构更加多元化。2013年发行的6单产品中,政策性银行4单、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各1单。而2014年已发行的56单产品中,政策性银行8单,发行金额748.86亿元;国有大行6单,发行金额350.70亿元;股份制银行13单,发行金额723.83亿元;城商行13单,发行金额351.65亿元;农商行5单,发行金融47.66亿元;汽车金融公司7单,发行金额77.96亿元;金融租赁公司1单,发行金额10.12亿元;资产管理公司4单,发行金额61.04亿元。今年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发行单数占总数不到一半,但发行金额占了超过3/4的市场份额。中诚信国际认为2015年城商行和农商行在发行单数上将有望占得半壁江山。
(2)基础资产多元化:本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强调以优质资产入池,贷款类别向小微企业、三农、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铁贷款、消费类贷款、西部开发倾斜,有利于引导资金更有效率地流向实体经济,促进资金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在此背景下,本轮试点基础资产类型更加丰富。从已经成功发行的产品来看:2013年,银行间行了6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除国开行发行的一单铁专项外,其他均为CLO,产品种类比较单一;2014年(截至12月10日),银行间行了56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CLO43单、AUTOABS8单、铁专项2单、RMBS1单、Leases1单、SMECLO1单。此外,中诚信国际预计首单外资银行的CLO产品和首单商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以下“CMBS”)均有望在明年1季度发行,打破了CLO一枝独大的局面,呈现百花齐放的良好势头。
(3)投资者更加多元化:在前几轮和本轮试点的初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银行互持”的情况十分普遍,影响到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部分信贷风险转移出银行系统,实现风险的分散化的初衷。随着证券化产品不断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投资者结构也已有所改善,部分券商自营、资管、基金、保险等类型的投资者已经开始关注并进行投资,特别是5-6月发行的几单AUTOABS引入了RQFII的投资,促使它们AAA档的发行利率创下了同时期证券化产品发行利率的最低点。
(4)更的监管口径:监管为对公贷款证券化的入池资产类型松绑,除了信用贷款可以入池外,抵质押贷款、最高额、最高额抵押贷款、银团贷款也可以入池。华融资产本月发行的华元2014年第二期选取了部分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和非银贷款入池,成为又一大突破。一系列的松绑有利于发起机构更加灵活的进行资产组合,分散资产包风险。
(5)发行利率前高后低,兴业银行于11月10日发行的信元2014年第三期A-1档创下了2年以来的最低利率4.2%。发行利率的走低将有利于2015年证券化产品发行量的进一步增长。
(6)结构创新:和前几轮试点相比,本轮试点在交易结构设计方面也多有创新,如国内首单不分层、无次级档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行铁专项贷款证券化产品;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首次尝试超额抵押的设计以及pro-rata分配顺序14福元和14华驭;国内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交融2014年第一期租赁资产证券化;延迟房贷变更抵质押权登记邮元2014RMBS等。此外,近期在会计循环购买出表方面有望得到突破,2015年循环结构型产品或将破冰。
(7)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备案制时代:11月20日,银监会发布1092号文,“本着简政放权原则,银监会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申请取得业务资格后开展业务。”备案申请统一将由银监会创新部受理、核实、登记;并转送各机构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统计。已备案产品需在3个月内完成发行,3个月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11月2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及配套规则;实施《负面清单》和事后报备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包括10类基础资产,主要是税收和部分融资平台类标的资产,以及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者现金流不确定的不动产或者资产凭证,支持资产种类超过一种标的资产的情况。这标志着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备案制时代,一方面,有利于发起机构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发行的时间;另一方面,律师、会计师和评级机构等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对相关参与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中诚信国际认为,以CLO为例,目前基础资产包的加权信用等级有所下降,2015年或将继续弱化,投资人对产品的风险判断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在近日召开的“中诚信国际2015债券市场发展趋势专题研讨会”上,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钮楠女士表示:“2015年银行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交易所市场的证券化业务将呈现爆发式,将是明年的一大亮点,尤其看好关于租赁、互联网金融和小贷证券化领域的业务。”
此外,中诚信国际认为保险市场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也蓄势待发,重点关注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基础资产的信用水平或将有所弱化,但评级机构间的竞争可能导致证券层面级别的上调;此外,部分SPV破产隔离的功能有待商榷,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不同的声音,与信贷ABS相比,企业ABS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总之,中诚信国际将继续秉承严谨、客观、专业的态度,携手各机构为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序、健康发展贡献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