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浙江新闻  国际

好消息!好消息!甘肃中小学生减负方案实施 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 来源:互联网
  • |
  • 2019-11-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每日甘肃网兰州11月1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韦德占)记者今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为扎实推进全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确保实现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目标,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甘肃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方案》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管理。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方案》同时要求,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课外培训机构要严格管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方案》明确提出,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须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逐步构建各级人民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方案》指出,要开展减负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从2019年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通过各省自查、跨地区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