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部门发文 部署全省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协作工作
每日甘肃网兰州12月1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为充分发挥甘肃省布鲁氏菌病防控协作机制职能,加大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今天,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通知,对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协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高发人群防治工作。针对牲畜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层兽医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等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高发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改变不良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农牧民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实施科学饲养、人畜分离。规范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防治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特别是要通过提供有效的防护装备等措施加强从事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疫的基层兽医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定期开展专项健康体检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养殖场(户)综合防疫管理,认真落实牲畜免疫、消毒和检疫等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加强牲畜养殖场(区)、牲畜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牲畜检疫和消毒措施, 做好羊、牛等家畜调运检疫监管,调入动物要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严禁疫畜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引导养殖户科学饲养家畜,对新进的牲畜实行隔离观察,经检查健康后方可混群养殖;实行人畜分离,减少人与牲畜的接触。为确保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人员实验室活动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保证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
通知强调,甘肃省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协调小组要定期对辖区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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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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