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周末发文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中国央行周六早间发文,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这是中国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举措。
分析指出,这是对前期政策的一次完善,针对存量贷款,目的是持续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今年8月17日,中国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简而言之,改革后,就是让市场来引导贷款利率走向。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LPR改革之前,购房贷款利率参照的是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LPR实施后,房贷利率不再由央行直接制定,而是更为市场化,由目前18家利率报价银行各自报出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后,相应计算得出平均价LPR,作为定价基准。
今年8月20日起,LPR利率每月公布一次;至12月20日,1年期贷款利率已经历两次“降息”,从8月20日的4.25%,降至12月20日的4.15%;5年期贷款利率也“降息”一次,从4.85%降至4.8%。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随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新增信贷利率稳步下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呈现下降态势。同时,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显著增强,银行定价能力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此次进一步完善政策,针对的是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央行12月28日称,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央行提出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三个原则。
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温彬表示,此次公告明确规定,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居民住房贷款利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不过温彬也提醒,截至2018年末,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人民币,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89%,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受众广、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换锚”将对银行的合同、系统、报表、人员、风控等多方面形成影响,短期内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上月召开的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上强调,要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转变贷款定价惯性思维,真正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促进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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