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执法人员每63人负责一万平方公里
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单位面积环保执法人员为63.2人/万平方公里,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向大会作报告时说,这次检查的重点是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各方面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等。
报告显示,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4年,全国地表水97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63.2%,比2005年增加2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比2005年减少17个百分点。
检查也发现我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等。
其中,在污染物排放量大、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方面,具体表现为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还有一些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地区仍未有效遏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源,约占排放总量的48%。2013年,全国农业化肥施用量为5912万吨,占世界用量的35%,主要粮食作物氮肥当季利用率为33%,仍处于较低水平。农村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低,大多数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倾倒。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有的水源地上游分布着高风险污染行业,环境安全隐患较大,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和保护有待加强。地下水水质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较重。农村地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缺乏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检测设备。
检查还发现,中西部一些地方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存在“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的问题。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多龙治水”、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突出,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水质监测与发布等方面,政出多门、数据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单位面积环保执法人员为63.2人/万平方公里,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记者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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