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亟需破解多重难题 个别执法者不依法办事
“努力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征管一个标准,税收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轨道,使纳税人好办事、快办事。”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大力加强“规范税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规范税务,首先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本前提。业内人士认为,国税部门作为与经济密切相连的管理部门,必须要顺应经济发展大势,善于发现目前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依法治税、征管改革、信息管理、廉政建设等管理,形成合力,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征管模式转换暴露诸多问题
税制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11年前。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经过几年的运行,新征管模式的作用和成效已初步显现,税收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偷逃骗税得到了一定遏制,强化征管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但在征管模式转换中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分析,首要问题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依法治税的行为还部分存在。
如今,网上交易越来越普遍。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全年网上零售额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许多实体店纷纷倒闭。虽然网上零售额不断增长,但是对网上交易征税的法律、法规却不健全,造成税收大量流失。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征税规定,缺少对电子商务商家、客户界定、准入、办证、质量监督、代扣税费、发票使用等相关规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较大。
另外,有些纳税人不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能逃税则逃,能漏税则漏,有的原材料、工人数、电费等与产量不符,故意做假账、白条入账,隐瞒销售收入,虚增工人数,虚发工资,虚开收购业务发票,虚增成本,虚开专票,出口骗税等。有的纳税人在税务人员下户核实的时候,临时借用设备、请人冒充工人、随意指认加工点进行虚假委托加工,伪造加工能力等。有的在税务机关查账的时候发生销毁账簿行为,甚至抢走账簿等行为。
此外,还存在部分税务人员不依法办事的问题。有些税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认真学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些人不适应新常态的思维方式,执法当中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还存在随意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造成执法不公现象。
在廉政管理方面,有些税务干部风险意识较低,认为我不受贿、不索贿,就不会犯法,而不知道不作为算渎职,也会犯法;有的税务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企业清算中对企业设备、存货处理时没补税,没有意识到如税款损失五万元以上的话,将被移送检察院,将公职不保。
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纳税也会想方设法“围猎”执法人员。有的纳税人通过拉关系、吃请、送礼等方式行贿税务管理人员,千方百计隐瞒销售收入,如销售收入刚好达到起征点的,想方设法不定税;销售收入达到起征点以上的,或开具发票金额超定额的,想方设法,少定一点税。同时,利用农产品免税条件,虚开收购业务发票,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或者用于出口骗税。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科技都在日新月异地进步,纳税人自身管理的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而税务机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相对较低。
业内人士披露,目前税务机关的内部应用系统缺乏顶层设计,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不高,系统繁多且相互之间不兼容,系统常常修修补补。有的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给系统的应用人为制造了麻烦。
外部应用系统缺乏顶层设计,对纳税人的申报系统、财务报表报送系统、开票系统、税控系统等常常升级,常常更换,让纳税人无所适从,给纳税人造成不少办税上的麻烦和经济上的浪费。
此外,对公安、电力、银行、海关、统计等外部信息、数据至今尚不能共享,无法实时交换,无法及时查找,有时到相关单位要数据,人家不愿给,或给得不全面;下次要的时候又要来回跑,效率十分低下,这与当前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不相吻合。
完善立法在“精细管理”上做文章
加强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推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税收法定原则,未来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有望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等工作也将展开。
在这样的背景下,亟需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抓紧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同时,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主动公开“黑名单”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还需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加快推进征管改革,还需在“精细管理”上做文章。首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管理对象的细分,按行业、按规模找出共同规律进行合并同类项,相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其次,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务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震慑力。集中力量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发挥威慑力。
在电子商务交易立法方面,应规范电子商务商家、客户界定、准入、办证、质量监督、代扣税费、发票使用等相关规定,应收尽收,避免国家税款遭受损失。
大力实施信息管税,也是新常态下加强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要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步伐,发挥金税工程在打击逃骗税方面的重要作用。其次,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有效堵塞逃骗税和发票腐败漏洞。(本报通讯员曾昭魁陈伟荣本报记者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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