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7月1日起全面实施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获悉,自7月1日起,原来分别由长江海事、航道、通信等部门承担的现场执法职责将进行整合,由长江海事局统一实施长江干线重庆至江苏浏河口段水上综合执法。
自7月1日起,长江干线航道行政管理(许可、审核)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的除外)由长航局统一行使。同时,建立长江干线海事机构和长航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开展全局性、区域性的专项联合整治;建立执法机构与航道、通信等专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说,在长航局的统一领导下,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改革。目前,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
为顺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长航局组织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联动、协调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完成了航道行政许可、审核和航道现场行政执法工作、通信行政管理和通信现场执法工作移交。还在武汉阳逻海事处、南京大厂海事处辖区组织开展了综合执法试点,为全面实施综合执法积累经验。(记者王贤、皮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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