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有望得到资金支持_金羊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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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记者李晓旭,通讯员朱慧报道:2月17日,《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明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防控、治理的责任主体,忽视排查治理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将被“挂牌”。在治理期间,生产经营单位或将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安委办相关处室负责人曾庆华介绍,深圳地域狭小、人口密集、经济总量大,在从一个小渔村开始,经历了30多年的快速发展和扩张至今,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城市中的源、风险点也在不断累积、增长。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针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应付心理,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对重大事故隐患决定实施挂牌督办的,由挂牌单位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并将警示牌悬挂在治理责任单位的醒目,直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消除后,才能核销摘牌。
曾庆华称,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单位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整改指令、强制措施。这里的整改指令、强制措施,是指督办单位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可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直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妥善治理并验收合格为止。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无望的,督办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暂行办法》还,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督办单位可提请区级以上人民按照国务院的权限予以关闭。
根据《暂行办法》,一般情况下,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时限为15天到180天,最长不得超过1年。同时,考虑到个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可能存在影响因素复杂、协调难度较大的情况,《暂行办法》也同时,如经督办单位、挂牌单位审核同意,最长可以再延长180天。也就是说,重大事故隐患的最长治理期限为“治理时限+延长治理时限”,一共是1年零180天。
记者发现,《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也明确,市、区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资金投入,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相应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经费,对依靠责任单位自身能力无法完全排除,且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投入高、危害后果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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