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家国内航空公司公布最新航班延误补偿方案
记者从市政务门户网站获悉,1月起,《航班正常管理》正式实施。国内42家航空公司近日发布了最新的航班延误补偿方案,各家航空公司航班延误补偿标准不一,大部分航企最高补偿400元,而有8家航空公司则不会补偿。这8家航企分别为:九元航空、中国联航、长安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春秋航空、桂林航空。
据了解,这8家航空公司大多属于低成本航空公司。对于为何对航班延误不提供补偿,相关公司表示,这属于通例,在《航班正常管理》实施之前就有的“老规矩”。
春秋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春秋航空2004年在成立之初,就在民航局组织下,进行了旅客听证会,当时经过听证,春秋航空推出的措施就是:推出大量优惠票价,机上没有免费餐食,行李分级收费,发生航班延误和取消不补偿。
在国内三大航中,国航、南航基本一致: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或者国内航班发生备降,均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由于机务、航班调配、机组等国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国航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不过东航方面则有些许不同。补偿金额上,航班延误4小时(含)至8小时,最低补偿标准人民币200元;航班延误8小时(含)以上,最低补偿标准人民币400元。东航云南分公司、上海航空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与东航保持一致,即最高补偿金有可能超过400元。
其它大部分航企的延误补偿标准均设置了最高不超400元的“硬杠杠”,分别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昆明航空、大连航空、国航公司、重庆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成都航空、东海航空、航空、青岛航空、江西航空等。
而奥凯航空、厦门航空、航空、扬子江航空、福州航空、幸福航空、云南红土航空、多彩贵州航空对延误或取消时对旅客的补偿最高为300元;华夏航空、云南祥鹏航空、长龙航空、瑞丽航空等航空公司对旅客的飞机延误或取消的补偿最高为200元。(央视记者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