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俭节约新消费《南湖宣言》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祖国富强“中国梦”的动力源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指示精神,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全省消保委系统,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单位开始,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以节俭为荣、以浪费为耻”的新消费观,凝心聚力,让勤俭节约的民族精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一)不浪费粮食。“民以食为天”,每一粒粮食都是大自然的恩赐,都浸润着劳动者的汗水。倡导全社会怀着敬畏之心,节约每一粒粮食,提倡“光盘”,拒绝“剩宴”。选择健康的饮食习惯,远离垃圾食品、拒绝餐桌铺张,做到“餐餐不余,年年有余”。
(二)不浪费水电。水和电并非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我国的水资源排名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我国的电力供应更是主要依赖于不可再生的石化能源。倡导全社会推广节能环保产品,选择节水节电产品,合理用水用电,时刻不忘拧紧水龙头,拔掉电插座。坚持一水多用、人走灯灭、人离电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三)不浪费能源。我国有13亿多人口,能源供应相对不足。倡导全社会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技术创新,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发展和推广节能型和新能源汽车,摒弃高油耗、高排放的交通工具,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在合适的距离内,选择步行或骑行,低碳、绿色出行,改善城市交通问题和环境问题。
(四)不浪费金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视之有度,用之有节。”倡导全社会节约每一分钱,不讲排场不崇洋,不做月光不啃老,不拼奢侈不比土豪,适度花钱、理性消费、精打细算、节俭办事。
“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是人类进步的要求,是美好生活的保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省消保委系统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以踏实的作风、高效的服务、廉洁的形象,提升组织公信力。要切实加强节约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普及节俭消费知识,引导节俭消费方式,推动节俭消费蔚然成风,推动新消费运动深入人心。
嘉兴南湖是党的诞生地,是“红船精神”的摇篮。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出的,不仅是一份宣言,更是一种呼吁,一次全新的启航。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让节俭成为一种自觉,让节约成为一种风尚,让节俭节约新消费成为一种全社会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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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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