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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袋“毒倒”搬运工人 化工公司职员获刑6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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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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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名工人搬运编织袋,结果中毒被送往医院救治。近日,温州平阳法院审结一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郑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被告人郑某,安徽人,38岁,案发前供职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家化工公司。

  去年8月4日,郑某以该化工公司名义,将包装过有毒物质“间二硝基苯”的编织袋修补工作外包给罗某,而这批编织袋并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罗某满心欢喜,认为接了一笔大买卖,却根本没料到这些编织袋存在安全隐患。

  同年8月16日,罗某按照原计划派车将这批有毒编织袋从江苏连云港运回平阳萧江,并安排工人进行卸货。在卸货过程中,工人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出现气短、眩晕、恶心等现象,随后被送医治疗。当地居民因受不了刺鼻气味而报警。消防队员随即赶往现场,在查看和询问周围住户后,立即上报情况,并迅速疏散事发地两侧居民。

  后经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鉴定,编织袋内残留物中“间二硝基苯”含量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58.6-2007)标准限值。案发后,被告人郑某后悔不已,在2013年8月23日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数名被害人总计26万余元,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1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但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和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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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二硝基苯属易燃物,遇到明火、高热容易燃烧,而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该物质属于强烈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容易经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中毒。企业或个人在处理这类物品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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