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失手打死自己的孩子 量刑为何会不同?
听说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又抄作业了,望女成凤的父亲怒不可遏,要女儿下跪,还将她的手脚反捆,然后又在脖子上套了根绳子。
最后,独自留在车棚里的女儿,因窒息而抢救无效死亡。女孩被匆匆送进医院抢救,抢救室外,女孩父亲趴在地上抱头痛哭的那一幕触动了许多人。
昨天下午,11岁女儿抄作业遭体罚致死一案在杭州下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法官表示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
而同样是在昨天,新疆昌吉市法院也对一起父亲“教育”3岁儿子失手将其打死的案子宣判,当地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
大家不禁要问,同样是教育孩子并失手打死孩子,为什么罪名和刑期会相差这么大?
【杭州案】
父亲是出于对女儿学业的关心
而且平时为人老实,没有家暴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父亲体罚女儿致死的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
今年5月19日晚8点40分许,被告人张某在杭州下城区其做保安的学校的自行车棚内,因女儿小莉(殁年11周岁)抄袭作业对其进行体罚。
期间,张某用绳将小莉的手、脚均反绑。同时,张某为吓唬女儿,将绕过自行车车棚栋梁的白色电线缠绕小莉颈部后再次绑住其手部。
后张某离开现场,被害人小莉起身时因被绳索束缚身体失去平衡,导致其颈部被电线悬吊。
当晚9点16分左右,张某返回时发现小莉昏迷,并迅速将其送往浙一医院进行抢救。
5月20日下午2点30分,小莉在省儿童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鉴定,小莉死因是缢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于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某一手制造危险并将女儿陷入危险状态,其行为不应认定为情节较轻。
但张某之所以能获得缓刑轻判的原因,下城区法院审理本案的法官说,本案中被告人是张某出于对女儿学业的关心,因方法失当,行为过激造成,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女儿并追求女儿死亡的故意,案发后张某具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此外,法官在判决前还特地去张某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对张某的品格证据(平时为人做事)进行调查,证实张某平时为人比较老实,而且未发现张某平时有家暴和虐待孩子的行为,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对张某适用缓刑,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新疆案】
父亲连续几天殴打孩子致死
主观上有伤害儿子的故意
而就在同一天,新疆昌吉市法院的判决的一起父亲“失手”打死3岁儿子的案子中。昌吉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21日,刘某与妻子顾某经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其婚生子鹏鹏由刘某抚养。
2014年3月9日下午19时左右,刘某看到年仅3岁10个月的儿子鹏鹏在爬梯架,多次劝阻后鹏鹏仍不听话,就想教育孩子,就用自己腰上的皮带朝鹏鹏的后背、屁股、腿上抽打了三四下。
3天后的下午,刘某在房顶上捅烟囱,看到儿子鹏鹏在梯子下面躺着哭。他二话不说,就朝鹏鹏屁股上踢了两三脚,后又将鹏鹏拉到房子里面,用笤帚在鹏鹏的后背、屁股、大小腿后侧进行殴打,直到笤帚被打断,刘某被和他同住的何某某拦住后,刘某又在房子窗台上拿了一根树条,朝鹏鹏的腿腕处进行抽打。
当晚22时许,何某某发现鹏鹏一直在咬牙,二人将其送至昌吉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后鹏鹏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鹏鹏系因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全身多处皮下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被害人鹏鹏身体健康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主观上具有非法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其次,客观上,刘某实施了非法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短短三天时间内,刘某分别使用皮带、扫把、棍棒等物体多次重复抽打被害人身体多个部位,最终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被告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昌吉市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
【释疑】
为何两起案子量刑差距这么大?
法院:情节不同,定性不同
“情节不同、定性不同,所以才会出现两个案子判决结果看上去差距很大。”杭州下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案子都给家长怎么教育孩子有很大的警示作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不同,可能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甚至出现上面两个案子中那样的悲剧。
昨天下午,杭州下城法院1号法庭,法官宣布判决结果之后,张某显得比较平静,而妻子是哭着被辩护律师扶出法庭的。
张某妻子的哭不知道是失去女儿后不想丈夫去坐牢,还是因为丈夫被判缓刑不用去监狱而情绪一下得到了释放。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张某的辩护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李道演律师表示,张某家人觉得缓刑可以接受,不会上诉。
李道演说,在本案刚发生时,对张某如何处罚有两种不同声音:一种认为作为父亲的张某,自己没文化,望女成凤失手打死女儿,值得同情,应该从轻发落;另一种声音是,人命关天,虎毒都不食子,打死女儿更应该严惩,对张某要重判。
李道演认为,杭州下城区法院的判罚是恰当的,判决体现了法律温情和人性的的一面。
另外,通过缓刑的方式,既给张某处以刑罚,又能让张某回到社会和家庭中,为这个发生悲剧的家庭尽一份力量,对张某的家人也是种补偿,毕竟他们还有个小女儿需要抚养和教育。
(通讯员 夏法 记者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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