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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桐庐严查非法制窑烧炭 保护生态环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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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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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一千到三千元,包下一片小山头,把乱砍乱伐下来的树木拖到炭窑里烧成木炭,卖到附近的工厂、农家、饭店谋取利益。最近,桐庐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桐庐百江镇的小京村、松村村的深山老林里,有人在非法制窑烧炭。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行动开展前到辖区进行了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林区进行了为期5天的清理整治行动,清理整治非法烧制木炭25户,拆除炭窑18只,没收木炭3000余斤。

  “桐庐是山区县,林木资源丰富,这种情况我们年年打年年有。”

  桐庐森林警察大队李磊说:“一般,烧炭的人在下半年出现,他们通过承包山民的山地弄到资源,然后近乎疯狂地砍伐树木用来制炭。被群众揭发后,他们通常会逃跑流窜到外地,抓捕难度较大。”

  “因为木材烧制后体积会变小,所以烧炭使用的树木,一般都是胸径5厘米以上的,非法烧炭行为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是很严重的。”李磊说:“如果抓到人,我们可以对他采取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木炭是高耗材、低附加值的产品,烧制500公斤木炭,大约需要2000公斤原木。烧木炭的原木主要是天然阔叶林,砍伐后会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同时,烧制木炭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而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今年年初,我省颁发的最新版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采挖苗圃地苗木;竹子的抚育采伐;采伐胸径5厘米以下薪炭林、经济林、用材林的林木,其它砍伐林木行为都属于违规采伐,将受到法律制裁。(记者 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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