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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三家医院存在“寄居困境儿童” 孩子该怎么回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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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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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中午看电视的一个小时,是15岁的小兰(化名)最安静的时候。

  不到1.6米身高的小兰,顶着一头蓬松的短发,微胖的脸倒是很白净,在粉红色的hello kitty睡衣下,是微微凸起、发胖的肚子。

  在这间面积不小的休息室里,小兰趴坐在最后一排,周围是穿着蓝白竖条住院服的病友们。从小兰没法聚焦的眼神里可以看出,这位姑娘存在先天性的精神发育迟滞,通俗一点说,就是“智障”。

  小兰的另一个标签是“医院寄居困境儿童”。这个月,是她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的第30个月,原本早该出院的她,并没有被爸妈接回家。她的父母和姐姐会不定期地来看望她,给她带来换洗衣物,每次在医院半个小时到1个小时。他们挑医生护士最少的时候来,尽量避免和医护人员的交流。他们已经欠下了接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

  医院寄居困境儿童该怎么回家?据省卫计委的最新调查,浙江省有三家医院碰到了这样的难题。

  起因:

  医疗纠纷

  家长为什么把小兰留在了医院?这得从2年前的那次治疗开始。

  2013年的1月份,小兰的爸妈把她带到了这家绍兴地区最大的精神、心理专科医院,他们希望医院能治好小兰的上肢,“那时候她连把双手抬起来都困难。”医务科科长梁胜林说。

  按部就班地吃药、康复训练……半个月后,小兰的病治好了,可也就在这时,新的问题出现了——小兰在走路时总是控制不好重心,身体前倾,如果不扶着东西的话,容易摔倒。

  在小兰的家人们看来,这是医院的用药造成的。

  可医院觉得委屈,“我们给她拍了片子,脑部控制她走路的那块区域,有先天性发育不全的问题。”梁胜林说,小兰的走路问题在出生时就埋下了隐患,只是之前没有表现出来。

  而这样的理由显然没有说服小兰的父母,从那个时候开始,小兰就在医院长住了下来。

  在这两年半时间里,医院和小兰的父母见了无数次面,通了无数次电话,可问题还是没解决。

  医院:

  无奈之下不能不抚养孩子

  “小兰,你想回家吗?”钱报记者尝试着和小兰对话,不过她没有看记者,扭过身去点了点头。

  “你想爸爸妈妈和姐姐吗?”她还是别着头,又大幅度地点了点头。

  “他们上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的?”

  小兰好像没有听懂问题,看了记者一眼,又转过头去,念出了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

  “上个星期刚来过,她现在穿的这身睡衣,就是那时候拿来的。”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病房的护士长说。为什么不和别的病人一样,穿着蓝白相间的住院服?“她的住院服都被她撕破了。”

  “你看,这是她扭的痕迹。”护士长挽起袖子给钱报记者看,“我们每个人都被扭过,她表示开心、喜欢的时候,就会笑嘻嘻地扭人。”小兰不会控制力道大小,她表达喜爱的方式,往往让护士们吃不消。

  在这个重症精神病人的住院区里,小兰是最特别的存在,“其他人至少生活会自理,可以自己起床、穿衣、叠被、洗漱,小兰只会自己吃饭。”

  每天早上6点半,是病人们统一起床的时间,护士要特地来到小兰的床边帮她起床;在盥洗室里,教她刷牙、洗脸。

  这位15岁的大姑娘,每次来大姨妈,也得由护士们帮着换洗裤子。

  对这位特殊的病人,护士们付出更多的精力,而这两年半时间里,她的家人们没有再支出过一笔费用。

  家属:

  往往拒绝医学鉴定

  “她两年前还没到医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在家里就挺让人头疼的。”梁胜林告诉钱报记者。

  在他看来,小兰的爸妈趁这机会减轻了抚养的负担,“和小兰爸妈相熟之后,他们私下里说过这样的话:孩子接回去,我们怎么养?”

  钱报记者没能联系上小兰的父母,不过在记者采访另一起“医院寄居困境儿童”时,另一对父母说了类似的话。

  这是发生在杭州周边县市的妇幼医院的事情,9个月前,孩子在出生后发现因为缺氧而智障,是不是因为医院接生过程中造成的错误?因为医学鉴定一直没有进行,结论不得而知。

  现在孩子被安置在杭州的康复医院,除了每个月康复治疗费用外,妇幼医院还请了一位阿姨,专门负责孩子的吃喝拉撒,“他现在连自主吞咽都不会,吃东西只能用导管。”

  孩子的爸妈是一对90后农村小夫妻,“孩子没有治好就抱回家,周围人会说闲话的。”话虽然这么说,但毕竟是第一个孩子,没人能忍心一出生就把他抛弃,“心疼他。”年轻的妈妈说。

  这种心疼随着时间越来越加剧,原本每个月才到康复医院看一次孩子的她,现在每周都会来看看孩子,即便医生告诉她,孩子继续治疗的意义并不大,她也没下决心真正放弃。

  另一方面,年轻妈妈也不打算支付目前已产生的9万余元治疗费用,“和医院的事情还没解决。”

  一边是连生存都困难的孩子,一边是尚未理清头绪的纠纷,以及随之产生的巨额费用。在家长们看来,维持现状是最安全的方法。

  律师说法:

  可能构成遗弃罪

  浙江省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告诉钱报记者,医院寄居困境儿童、弃婴,90%以上有出生缺陷,“因此,要做好医院寄居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关键要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

  在近五年时间里,医院监测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10年27.2/‰下降到2014年23.6/‰。

  2014年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10年降低了30.0%,“经相关数据分析研究显示,优生率在上升,出生缺陷率在下降。”

  但即便优生率在逐年升高,仍然有孩子被留在医院,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家属和医院产生了纠纷。而要解决纠纷,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医院方面有没有在医疗过程中产生过错,而这需要医学鉴定机构给出证明。

  无一例外的是,每家医院都希望早早进行医学鉴定,“如果是医院的过错,我们愿意承担责任。”但家长很少有同意的。

  患方的拒绝,让医学鉴定没法进行。杭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者通过法院、行政机构委托鉴定,“单方面的委托,是不接收的。”

  那么医院可以将这些孩子送到福利机构,由社会的力量抚养他们长大吗?

  这条路似乎也行不通,“如果是无法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将其作为弃婴送到民政福利机构,并且民政福利机构是无条件接收的。”

  杭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说,“但是医院不能单方面将孩子送到民政福利机构。”

  那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桂全告诉钱报记者,不论这名孩子是否健全,如果父母将他遗弃在医院,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遗弃罪。

  “如果孩子的疾病是医院的过失,父母可以通过正当手段起诉医院;但是身为父母具有的抚养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一弃了之。”杨桂全说。(记者 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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