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小新娘未满20岁 与温州男子两度“隐居”被遣返
苍南男子小李与越南女子小阮相恋3年,并育有一子,但小阮现年仅19岁,未达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合法居留。日前,这位“准新娘”被警方责令限期离境。今天老师伯来说一个,这正是: 新娘未满二十岁,生下娃儿当人妻; 来到苍南玩隐居,如此结婚被处理。 小李今年三十多岁。2012年,小李去越南旅游时,认识了小阮,两人感情进展迅速。没多久,他们便按照越南习俗在当地办了结婚酒席。小李带着新婚妻子回国时,才发现小阮刚满16周岁。据了解,在我国结婚法定年龄是20周岁,外籍妻子必须持有中国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在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一年周期的外国人居留签证。 无奈之下,小李只好带着仅持有旅游签证的小阮回到苍南老家宜山生活。由于小阮仅持有旅游签证,入境后只能停留30日。小李承担不起出入境的费用,便带着小阮转移到宜山另一个村子“隐居”。几个月后,小阮的情况被警方获悉,小李带着小阮到苍南县公安局主动接受处理,警方对小李夫妇做出罚款处罚后,同意小阮办理延期停留手续再离境。 2013年7月,回到越南后的小阮很快又随着小李回到了苍南“隐居”,一年后,两人有了爱的结晶。今年10月,苍南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再次发现小阮非法居留。次日,小李带着小阮及刚满周岁的儿子主动接受处理。小李说,将和妻儿一起到越南生活,到妻子年满20岁后回国领证定居。 通讯员林祖浪 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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