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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中巴上偶遇性感女乘客 一路尾行对其性侵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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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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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巴车上看到女子穿着性感,平阳男子曾某竟尾随女子到其宿舍楼梯口,实施性侵……近日,曾某被平阳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25岁的曾某是平阳鳌江人,一年前曾因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入院接受治疗,出院后在龙湾区一家企业上班。今年4月5日,曾某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一些酒,酒后乘坐中巴车前往苍南县灵溪镇玩。当晚,曾某坐上了从灵溪返回鳌江的中巴。中巴车中途停靠,女乘客冉某上了车,在曾某旁边空位坐下。曾某瞄了一眼,只见身边的冉某身穿短裙和丝袜,加上长相不错,于是心生歹念。     曾某时刻关注着冉某的动向。当冉某到站下车时,他立刻跟着下了车,开始一路尾随。冉某路上曾经两次到超市里购买生活用品,“耐心”的曾某也没有放弃,均在超市外等候,等着冉某出来后继续尾行。直到冉某拐进了一条偏暗的小路,一直走到一幢宿舍楼楼梯口。曾某见四下无人,认定时机成熟,立刻上前将冉某扑到,伸出了魔爪。     过了一会儿,曾某听见传来脚步声,便急忙起身穿好裤子,躲到了不远处。他原来打算等人走远之后,再继续性侵冉某,但冉某趁机跑进临近工友的宿舍求救,最终工友报警。     公诉机关指控,曾某违背冉某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冉某发生性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求其刑事责任。而且经过司法鉴定机构对曾某进行精神鉴定,曾某在案发期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强奸罪主体条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记者 金磊 通讯员 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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