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施行 温州男子曾当街殴打妻子被刑拘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的日子,就在这一天,42岁的瓯海人陈某,因为两个月前对妻子施暴而被警方依法刑拘,他也因此成为反家暴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因打老婆而触碰“家暴”这根高压线,导致自己面临身陷囹圄境地的丈夫。 这起案件要从1月5日说起,路面监控记录下了丈夫当街对妻子家暴的全过程。 当天上午,40岁的王女士从鹿城行政审批中心办完审批手续,准备回公司上班。途经过境公路与葡萄棚路路口时,突然从后面冲出来一名男子,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使劲扭过来,王女士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丈夫陈某。 陈某伸手就去夺王女士手里的文件夹,王女士用胳膊夹紧文件夹,不让陈某夺去,陈某劈手就是一记耳光,之后从一处工地大门处将她拖至围墙内(此处已进入监控盲区),路人纷纷驻足围观。之后,两人又在监控里出现,陈某拿着王女士的文件夹在前,王女士在他身后紧跟,从肢体语言上看,王女士当时是向陈某索取文件夹。两人走了一段,陈某再次用文件夹、摩托车头盔、拳头殴打王女士的头部、胸部和背部,直至将她打倒在地。 王女士后被送到中医院治疗,事后,经有关机构依法鉴定,她左侧第4、第5两根肋骨骨折,伤势为轻伤。 接到报案后,鹿城公安分局南郊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调查。据王女士反映,她和陈某结婚多年,但感情一直不和,有时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陈某就对她大打出手。因为不堪忍受陈某的家暴,她在三年前选择了跟陈某分居,但为了子女,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这几年来,陈某也曾多次找她,偶尔也会动手动脚,但因为没有明显的伤势,所以她也没有向警方报案。没想到,这次竟当街把她打成了轻伤。 1月19日,在王女士伤势鉴定出来后,警方正式对陈某家暴的案子立案。但陈某得知妻子报案后,提高了警惕,警方多次想要抓捕,都没有成功。而期间王女士还曾向经办民警“求情”,说子女马上要期末考了,如果陈某被抓,怕会影响到子女考试(两人分居后,子女都随陈某生活)。 3月1日,民警得知陈某可能已潜回瓯海的家中,于是立即前往抓捕,最终将其擒获。 陈某交代,当天他驾驶摩托车途经案发现场,看到妻子王女士正在路上行走。他喊了她多次,妻子都没有理睬,于是上去向妻子动了手。 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郊派出所教导员潘胜河告诉记者,经向公安系统相关部门核实,这起案件是反家暴法施行以后,我市警方破获的第一起家暴案件。作为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单位,自2013年11月以来,南郊派出所共接处警家庭暴力案件150件,发出调解书28起、《反家暴告诫书》40起。像陈某这起伤妻案件,公安机关虽然是第一次接到报警,但他的行为已明显构成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追究了他的法律责任。 潘胜河提醒广大市民,反家暴法规定了公安告诫制度,告诫书可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因此,遭受家庭暴力的群众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民警来固定证据,发出《告诫书》。作者:刘宏宇 通讯员 曹志成 朱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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