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称酒店房内与女友亲热遭偷拍 店方否认
“我明明看见了,而且还看见那是一只苹果手机,怎么说没这事呢?”昨日,读者李先生致电晚报《合力维权》栏目,称前不久自己和女友在市区泰安大厦的锐思特连锁酒店住宿时,发现有人将手机从窗口伸进来偷拍,但他向酒店方反映后,酒店方却坚持称没有这种事。
李先生称,当天他为此事报了警,而他看过监控画面,发现少了1分22秒的画面。□晚报记者 陈培培
■投诉
酒店房内亲热遭偷拍
6月11日晚,李先生与女友一起入住该酒店,房间靠走廊的墙上有一个小窗户,窗户只能打开5厘米。因为室内比较闷,李先生打开了这个窗户透气。
据李先生说,6月12日上午9点左右,他与女友在房内亲热时,突然发现从窗口伸进来一只手机偷拍,他呵斥了一声,对方就跑了。事后,他立刻向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反映,但工作人员回复称监控画面没有拍到任何偷拍者。
由于认为酒店方面有所隐瞒,李先生随即报了警。据李先生说,警方赶到后调取了监控视频,发现在他看到有人偷拍的时间段里,监控画面拍摄到一个黑衣男子在他房间外的走廊走动过,而走动之前的监控画面少了1分22秒。
“我怀疑是酒店发现拍到了偷拍者,又怕惹麻烦,所以就删掉了这1分22秒。”李先生说。
李先生说,就这事,他希望酒店方作出三点表态:一是书面承诺,若日后有偷拍视频流出,酒店方要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消失的1分22秒,酒店方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三是酒店方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回应
没有证据显示有偷拍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酒店相关负责人莫女士。莫女士说,李先生反映的在酒店住宿期间遭人偷拍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
莫女士表示,该酒店安装的是一种动态监控系统,如果画面中没有人走动,画面就不会继续录制。画面中拍到的黑衣男子是住在李先生隔壁房间的客人,酒店方也向该名客人求证过,他当时是因为房间内信号不好而到走廊打电话的,在李先生反映有人偷拍的时间段里,该男子一直在走廊中通话,画面中并没有缺失1分22秒视频的情况。
而且,莫女士表示,小窗户距离地面至少有1.5米,且开口只能打开5厘米,她也让酒店工作人员尝试过,手是很难伸进去的。
最后,莫女士表示,酒店方面也在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如果调查发现真有偷拍情况发生,酒店方面是绝不会推卸责任的。
随后,记者联系到当天接警的鹿城区公安分局洪殿派出所,民警表示已就监控画面进行调查,目前还未发现有人偷拍的情况。
■说法
酒店应保障住客安全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微微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本案,住客在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与酒店之间就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保证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其中人身权就包括隐私权,即酒店方要保证客人在客房内的活动不受监视和窥视,不被摄影和录像,不被他人骚扰等隐私安全。为客人提供的客房作为客人的私有空间,理应具有安全和私密性,不容他人非法侵犯。
因此,酒店方是否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一是李先生和女友在酒店客房内被人偷拍是否确实存在,二是酒店方是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偷拍事实确实存在,酒店方应以其过错程度大小来承担相应责任。再者,本案存在非酒店方的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酒店所承担的也仅是补充责任。鉴于住客自身也没有尽到关闭窗户的注意事项,存在过错,也能减轻酒店方的责任。
■延伸阅读
四招防偷拍
1、关掉电源
由于针孔摄像机十分耗电,偷拍者可能会利用房间内电源。我们可关掉房间总电源,这样针孔摄像机就无法正常工作了。
2、降低照明度
关掉房间内的灯,照明度降低,普通的无线针孔摄像机(带微光和红外的除外)无法录下清楚的画面,这是最简易方法之一。
3、避免不明身份人出入
洗浴时要注意门、窗是否关闭,进出公共场所,如投宿旅店、去公共更衣室或上公共厕所等,应先注意察看一下四周是否有可疑人或不适当的物品摆设。
4、利用专业探测狗
买一个探测效果好一点的探测狗,以便随时检测有无针孔或窃听设备,并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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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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