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打工男子偷了一袋大米值204元 被判拘役3月
昨天9:00,微信网友“大米”发微信朋友圈:为了一袋米触犯刑律,不值。 时报记者 郑舜 通讯员 余检:38岁的方某是云南人,现在杭州余杭工作生活。方某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父母一直生病在家,还有三个子女要抚养,但他在工厂工作,工资不高。方某平时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偷过几次别人的鞋子、油等物品,被老婆发现指责后,也保证过不再犯。 今年3月8日,方某骑电瓶车回家途经一户人家时,又想去顺点东西回家。他从这户人家的前面绕到后面,看到一间厨房的卷闸门开着,便把电瓶车停好,然后假装在厨房门口打电话,看里外都没人后,径直走了进去。 但方某发现厨房里除了锅碗瓢盆,只有门边凳子上有一袋刚打开的大米,于是就把大米抱出来放到电瓶车上带回家。老婆问起来,他还骗说是从同事那买的。 第二天中午,那户人家的房东准备做午饭时,发现米不见了。因为家里装了一个正对厨房的监控,把方某偷大米的过程拍了下来,马上报了警。3月9日,警察在余杭区闲林街道某村道上将方某抓获。 偷得的大米价值204元,但其入户盗窃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近日,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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