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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是否应该向社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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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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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者认为,高校图书馆的经费主要源自拨款,其提供的服务自然应当全民共享;反对者指出,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性质有别,完全向可能影响到高校的教学、科研。日前公布的公共图书馆法:“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否应该”的讨论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如何”成为摆在各高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等非公共图书馆面前的一道考题。

  在很多人的心中,图书馆特别是高校图书馆称得上是一方圣土。这不仅因为高校图书馆汇集、贮存了海量的知识信息,更因为这里是一个知识的空间,甚至是高校教学、科研无可替代的重要场所。可以明确,并非所有财政支持兴办的图书馆都是面向全民的公共图书馆,要求所有公办图书馆都为提供平等无差别的服务也并不现实。

  人们最为关注的高校图书馆,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高校师生,主要功能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文献支撑和信息服务。高校图书馆向社会的前提是其服务教学科研的基本功能不受影响。在之前,有必要对高校图书馆的生均馆舍面积、生均藏书量等指标进行测算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合理的方案。如果师生们的漫漫长队还在图书馆外出现,如果校内读者尚无法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高校图书馆的脚步自然应当放缓一些;相反,如果图书馆大量资源长期闲置,少人问津,不妨更多地向有需求的敞开大门。

  公共图书馆法的“支持”二字,既没有“一刀切”地所有高校图书馆都必须向,也鼓励那些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的情况下,满足对其馆藏和服务的需求。事实上,现在有很多高校图书馆都开通了“馆际互借”制度,读者通过一家图书馆提出申请,就可以借阅到其他图书馆的馆藏文献,这也可以视为的一种形式。在广东珠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等多家高校图书馆已经向,市民可以进馆阅览。高校图书馆对外,首先要加强自身资源建设,然后根据各自特点通过各种形式适度地向。

  换个角度看,之所以会有进入高校图书馆的需求,很重要的原因是公共图书馆资源不足,或是藏书匮乏,或是场地狭窄,或是服务跟不上,或是网点稀少,不便于借阅。在大多数高校图书馆尚无法完全向的背景下,加大对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加强公共图书馆网点建设,是保障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们基本阅读需求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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