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国——实现中国梦的保障
在“四个全面”里,“全面依国”扮演着为其他三个“全面”提供保障的角色。
“全面推进依国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中央总习谈及“全面依国”的必要性。
当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至此,“依国”从最初的单一概念,发展成为内容详实、结构严谨、涉及面广的表述,同时包含着具体可行的举措。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完善的法规体系的“五大体系”,依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三个共同推进”,以及国家、、社会的“三个一体建设”,都让“依国”概念充实饱满、凸显全面性。
另外,“全面”的“依国”需要有所的原则,这就需要提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国有机统一,依国和以德相结合;“全面”还体现在“依国”覆盖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
“‘全面依国’不仅是‘四个全面’重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重要制度的基础和保障。”
对于“全面依国”在“四个全面”里所处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所所长李林如是说。
法律是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于包含“实现社会公平”要求的全面小康来说,依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不保,全面小康又何以实现?
“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对于全面依国与全面深化的关系,习总如此比喻。“凡属重大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轨道上推进”,只有为划上“边界”,才能妥善协调各类利益纠纷,顺利解决各种制度障碍,依法保障为人民共享。
“依国,必先依党。”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来说,不论是反的强力推行、八项的严格落实,还是落实主体责任、惩治庸官懒政,都需要“把制度的里”、“严明纪律和规矩”,用手段保障的清风正气。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规划》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国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
从2014年1月到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的11次会议,多次提及司法领域的意见和方案,足以证明全面依国与全面深化的相辅相成。最高设立巡回法庭、推行立案登记制、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与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追究……这些方案和意见的出台都有助于全面依国的推进。
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成为今年期间的热门话题,这一举措被代表委员们称为“用良法管住‘任性’的”。
“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是有关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法,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好了,国家运转才会好,每一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南开大学院教授侯欣一说。
此外,对恐怖事件和行为的依法审判、对重大冤假错案的纠正等措施的实行,也都体现了推进依国的“正在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