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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浙大回复“网红论文”新规: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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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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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办法》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对此,浙大回应称,认定优秀网络文化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申报需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

  根据《办法》,优秀网络文化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

  对于如何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浙大对申报等级作出了划分,根据发布平台与水平这两项最根本的认定指标,划分为三个等级。

  例如,第一级能够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的,是在《》、《日报》和《求是》三家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的作品。“重大”的认定为,作品被不少于20 家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

  同时,《办法》还对刊发的做了范围的,中央级报刊、电视为《》、《环球时报》、《半月谈》等9家;主流中包括《中国教育报》、《中国科学报》、《新京报》等影响力广泛的,以及各省市区党报、等;重要商业门户则包括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该《办法》一出,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不少文章用《网文10万+可算学术论文》为标题,认为《办法》将“点击量”与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等量齐观,极易导致学术之“退步”;也有支持者觉得浙大这一新规冲击了高校现有的单一学术评价体系,是创新之举,勇气可嘉,值得提倡。

  对此,浙大相关部门回应称,出台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手段扩大优秀学术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浙大方面表示,网络文化是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大学要鼓励和引导师生产出高水平的。学校希望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对于满足《办法》中基本条件的申报,要由专家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态度,秉承严肃的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进行严格评审,来看是否能评定为相应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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