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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导游偷豪华自行车 受审时喊冤辩解称是试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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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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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导游张某在车行修自行车时,以试车为名“以旧换新”,将店里一辆价值1.38万元的自行车骑走。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喊冤称是在试骑,途中遇到车祸,才没及时还车。检方出证反驳。法官认为,张某的态度属于不认罪,因此将简易程序审理改为普通程序审理。

  >>案情

  修车时“以旧换新”

  昨天上午10点,被取保候审的张某独自走上法庭,他中等身材,身穿黑色短袖T恤、短裤。他的家人没有到庭旁听。

  据了解,张某今年28岁,北京人,高中文化,是某旅行社的导游。张某曾在2009年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拘役7个月。

  起初,因张某表示认罪,法院决定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检方起诉称,2014年9月,张某到房山某自行车店内维修自行车,随后以试骑为名,将店内一辆佳能戴尔牌休闲车偷偷骑走,店主贾某发现后报案。

  在公安机关确定张某为嫌疑人后,他将自行车以快递方式邮递给车行,因写错地址,自行车被邮寄到另一自行车行。

  今年1月,警方找到涉案自行车,经鉴定涉案自行车市场价格为13800元。之后,张某母亲与车行达成和解协议,赔偿14000元,张某被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涉嫌盗窃罪。

  >>辩解

  试骑中受伤才回家

  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张某表示无异议,但他一直辩称,自己并没有偷车。

  张某回忆称,去年9月2日晚上7点多,他骑自行车路过位于房山区的一家车行时,刚好开始下雨,他就决定在车行为自己的自行车换完内胎再走。

  “车行的人在给我换胎的过程中,介绍了两款山地车让我试一下。”张某称,他试完一辆自行车后,将车骑回了车行,然后又开始试骑第二辆。

  “试骑第二辆自行车的过程中,我跟一辆货车发生剐蹭事故,我的手被剐了。当时匆匆忙忙去医院包扎伤口。看完了手,时间挺晚了,我就没着急把车还回去,就回家了。”张某称,事后因为手一直没好,所以也就没去还车。

  张某称,过了20天左右,他担心车行会误会自己,也没有合适的解释理由,于是选择从网上查车行地址,将自行车邮寄了回去,“我还在自行车上贴了一张道歉的纸条,写着不好意思,日后会登门道歉。”

  “没有收到的事情也是我之后才知道的,我查的车行的地址跟那个车行在一条街上。”张某说。

  法庭上,张某还表示委屈,称自己留在车行进行修理的自行车值15000余元。

  >>反驳

  亲属证实那是旧伤

  法庭上,检方表示,经车行检测,张某的车子有裂纹,根本不值钱。

  此外,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事发当晚的街道并未发生交通事故,张某的母亲和女朋友均向警方证实,张某的手伤是旧伤。另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当晚的监控录像,张某的左手是戴着手套的。

  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张某,他是在哪家医院看手伤的及医治情况如何,以及肇事货车司机的电话等等,张某支支吾吾,均说不清楚。

  另据公诉人介绍,2014年10月24日,张某被警方抓获。张某被抓时还曾跳车,导致腿骨折,之后其被监视居住。

  法庭上,法官询问张某在被抓捕的过程中,为什么跳车。他说:“因为觉得挺冤的。”“觉得有什么冤情,可以跟警方说清楚,为什么非要跳车。”法官继续问,而张某听后沉默不语,久久回答不上来。

  经过近40分钟的庭审后,法官宣布,鉴于张某当庭不承认偷车,属于不认罪,因此更改程序,由简易程序审理改为普通程序审理。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记者 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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