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民生妇科医院筹建产科的批复
你院提交的筹建产科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我委经审核和公示后,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筹建产科,请你院按《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筹建。筹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请你院在有效期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按《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向我委申请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增设产科的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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