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5年修订)》等有关,作为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关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该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此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