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九眼时评:进一步用好群众监督
“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群众监督既是多种监督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为广泛、最为及时的监督方式。1947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历史兴亡周期率问题时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负起责来,才不会人亡政息。”道出了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新时代,要进一步发扬和用好群众监督,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要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广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权力。要使群众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摒弃“观众”思想,增强参与意识。
要转变监督观念。近日,太原一区委书记在大会上为企业家撑腰的视频走红网络,该书记怒斥干部“面对企业都是爷”“一个一个比爷厉害”。视频走红的背后,反映出当下一些地区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权力运行任性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观念,进一步树牢公仆意识,不能高高在上,在群众面前当“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行使权力、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敢于、善于依法行使监督权;要教育群众主动批驳、自觉抵制所谓“反腐影响经济发展”等谬论,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开展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支持和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对国家公务的知情权,使人民群众明白哪些方面、何种领域、什么事项应当受到监督;要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格办案,坚决依法查处举报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反馈,使群众进一步坚定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念;要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健全完善信箱、电话、网络等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开辟群众监督阵地,保证群众监督有途径、有结果、有反馈,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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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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