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零首付购车背后的猫腻
分期付款现在是很多人的消费方式,比如首付百分之三十,剩下的分多少期付完。但是,为了刺激消费,“零首付”也屡见不鲜。但是,大家可不要被零首付了眼睛,开门做生意,又不是学做活雷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日前,临海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零首付”购车的案件。
被告陈某是临海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业务员,明面上,这家公司可以帮助手头没钱的客户零首付买到汽车。
公诉人:“对外告知以零首付购车方式购车,以及可以伪造贷款资料办理按揭贷款等手段招揽购车客户到公司办理按揭贷款业务。”
在客户申请零首付购车后,这家公司将伪造的客户银行流水单、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工明等虚假材料交给杭州某汽车服务公司,骗取70%贷款,用于给客户购车以及办理按揭贷款。
公诉人:“通过后,总公司会发放贷款的70%,之后你们通知客户提车,按照,客户是要自己付首付的。这些零首付的客户,一般都是自己没钱付首付的,都是公司员工帮客户联系的代付首付的人。客户如果在购车后,自己有钱的话,可以从垫资,垫首付的人那里,赎回抵押的车辆,如果没有钱,车辆就一直在付首付的人那里。”
实际上,客户除了多了一笔按揭债务,汽车也没有拿到手里,他们并不愿意支付按揭贷款。而杭州的公司拿出了线月期间,被告陈某参与办理了22笔这样的业务。
公诉人:“被告人陈某单独或者他人以上诉方法经手办理购车共计22辆,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许,造成被害单位杭州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13.24万元。”
陈某所在的公司以这种方式,先后从杭州某公司骗取了一千多万,用于购车,但是,现在杭州某公司钱不得钱,车不见车。目前,陈某与公司股东、业务员,以及中介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两头吃亏,中间吃饱,所有车子去向不明,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有什么猫腻。这里给那些急于拓展贷款业务的公司提个醒,资料审核一定要仔细,你看上的是利息,人家看上的是你的本金。另外,那些零首付购车的客户,别想得太天真,付出和权益都是对等的,太美好的事情,就多留个心眼,别什么都没拿到,还空背一身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