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章
我国是文化大国,同时也是旅游大国,文化与旅游息息相关。
文化是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其本身具有的物质形态决定了它的旅游功能,而旅游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活动,其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可以说,“文化为魂,旅游为体”,二者水乳交融、不可分割。
近年来,我区各地依托丰富的藏民族历史古迹、文化遗存,积极开展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形成了一批诸如山南“中国西藏雅砻文化节”、昌都“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等知名的文化旅游项目或节庆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区内外、国内外游客认识西藏文化、传播西藏文化,并促进餐饮、住宿、文创、交通等多个周边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是,仍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做好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供给满足游客需求的优秀文旅产品,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时代命题。
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创新方式、久久为功,做好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
文化旅游产品要力求创新。文化旅游作为“无烟工业”“朝阳产业”,全国各地都在搞,“你有我也有”的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没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产品,游客不会买单,只有加强创新,才能在文化旅游产业中“突出重围”。因此,要通过深度挖掘文化内涵,掌握游客诉求,加强包装策划,打造更具生动性和体验性的文化旅游产品。
文化旅游的功能要重新定位。文化旅游不能简单地定义为观光、欣赏、了解、“打卡”、购买纪念品等层面,而要把它看作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看作大众交流交往、实现自我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对其功能、要素、属性进行重构。因此,要实现文化旅游从“吃喝玩乐”向“食、住、行、游、知、愉”的转变,更加注重对游客高层次精神愉悦需求的满足。
文化旅游要向全域化方向发展。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不应仅仅是点对点、线对线的融合,而应是面对面的融合、全域化的融合。全域旅游能够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搭建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这种平台不是传统意义上文化和旅游行业在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艺演出场所等特定场所的简单结合,而是全产业链联动、全要素整合和全民化参与、全域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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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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