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检6批次猪肉恩诺沙星超标 来自同一农贸市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发布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来自同一农贸市场的6批次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超标。
通报显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共5类产品364批次。
抽检食用农产品1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肉制品1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乳制品10批次、水果制品38批次、速冻食品24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8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王金花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王初菊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蔡天环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徐社姣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符霞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是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林华丽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是海南旺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是海南客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菏泽义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小腿王(规格:40g/袋,生产日期:2019-09-01),检验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恩诺沙星,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该类药物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通报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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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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