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彬:清退会员卡是开小刀治大病
5月27日,来自的一条会议消息再度成了各大关注的焦点。当日,召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按照《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要求,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会议上,中央局常委、中央纪委王岐山在讲话中指出,“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主义和奢靡之风。”
其实针对“收卡贿赂”,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由人民银行、监察部、国家预防局、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在我国,尽管各级纪检部门都出台了类似,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具有很大的缺陷。此外,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会员卡”发行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因而“会员卡”也就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成为滋生的温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官员以“会员”身份出入于包括餐饮、休闲娱乐和私人会所在内的高档消费场所,相对隐秘地进行奢侈消费,已经出了一种新型的“会员卡”。
收受会员卡助长了主义和奢靡之风,滋生了行为。业内人士称,豪华会所由于在发展会员时门槛高、安保严甚至不对外,“里面水很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随着国家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官员在办公室、场所直接收受钱财或银行转账等“传统”形式逐渐被规避,由于地点私密、空间封闭,成为了部分官员在进行寻租、享受奢靡时青睐的场所,也成为不少行贿者的“利器”。
净化 清退会员卡是“前奏”,打铁还需自身硬,但是“自身硬”后更重要的还是“打铁”。此次开展会员卡清退的消息发出后,网络上也有网友呼吁,始于纪检干部的清理行动,应该扩展到各级官员,在公务员系统全面开查,如果能够切实有效地落实下去,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都能在今后的推广中参考。
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针对“会员卡”背后可能暗藏的,必须两手出击,一方面出“重拳”治理,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有效地约束,杜绝各种“寻租”的可能;另一方面,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以会所为代表的高消费场所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打击查处力度。同时,严格落实各类“会员卡”的购买、使用实名登记制度,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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