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改”红包有多大?
本月起,我区出台的《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以及《广西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开始实施,进一步深化我区电力体制,切实降低企业电价成本,优化营商,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电改”有何亮点?在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中有何新举措?预计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发展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幸介绍,2015年,中央全面部署开展深化电力体制工作。2016年5月,广西被列入全国深化电力体制试点省区,拉开了广西电力体制的序幕。两年多来,我区加快推进电力体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广西电力体制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组建了相对的电力交易机构,出台了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逐步放宽电力市场化交易主体准入条件,将我区电力市场准入范围扩大到35千伏及以上全部大工业用户和部分10千伏增量用户。
据悉,自2014年开展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以来,我区市场化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电改红利持续,连续四年翻番,累计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1亿千瓦时,减少企业用电成本41.8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79.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26.31%,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1.8亿元。
同时,输配电价稳步推进。2017年1月1日起,广西实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输配电价环节用电成本约6.33亿元。实现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户用电价格主要由用电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基本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
幸表示,虽然电力体制工作整体取得阶段性,但与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随着的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比如,火电企业发电能力闲置、水电弃水、电价仍然偏高、红利惠及面还不够等,这些都亟待通过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来化解。
在此背景下,我区部署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工作。这次出台若干措施及两个配套文件,主要目的是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持续降低用电成本,理顺大电网与局域网间体制机制,实现多方共赢,切实优化我区营商,扩大红利的惠及面,显著提升全区企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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